《江西理工大学公有住房管理办法(修订稿)》租金标准的公示
6月25日校长办公会上,校园服务与校产中心提交审议《江西理工大学公有住房管理办法(修订稿)》已经批准。根据办公会精神,租金标准由校工会召开福利委员会研究确定后公布,校工会福利委员会于2025年11月13日-17日在线上进行了审定。现将审定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学校公有住房基本情况
1.公有住房布局。学校现有公用住房:358套套房,124间单身宿舍。主要分布在红旗校区(东苑、南苑、西苑、北苑和34栋单身公寓)、西校区(167套)。
2.公有住房优缺点。优点:租金便宜(不含公摊),大约为社会房租的30%-50%;物业费低和公共水电费免交;东苑、北苑、南苑和中苑在市区且在校园内环境好,停车方便。不足:大部分无家具、房屋较旧,西校区家属楼离校园较远,上下班出行不方便。
3.公有住房承租对象。学校公有住房只租不售,所有教职工(含无固定期限临时聘用职工和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制职工)均可申请,居住对象仅限申请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(含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祖父母、外孙子女)。注:适当降低公有住房租住或借住的申请条件,扩大了承租人范围(教职工直系亲属),允许在校提供服务保障的企业临时借住,由对应职能部门负责办理借住手续。
4.公有住房租(借)类别。租房类,指在赣州市中心城区无房且未领取学校住房补贴。借房类,指在赣州市中心城区有房且已经领取学校住房补贴。
二、学校公有住房租金标准修订情况
1.周边市场租金行情。2025年8月,校服校产中心组织评估公司对红旗校区(含原西校区)周边2公里内房屋出租租金进行评估,评估结果如下:红旗校区周边多层公寓22元/m2·月,普通 住宅16元/m2·月,原西校区周边住宅13元/m2·月。
2.租金标准修订原则和说明。(1)调整原则:以市场价为基准,综合考虑我校公有住房的优势、劣势,发挥公有住房的保障功能,在现有租金标准基础上,适当下调。(2)修订说明:见《江西理工大学公用住房租金标准修订说明》(EXCEL表)
三、审定结果如下:
1.同意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计算办法,即:
出租租金标准:(1)红旗校区家属区公有住房租房类首租期租金(A)标准按照评估价*20%计算。(2)西校区家属区、2000年以前建成的公有住房首租期租金标注为红旗校区租金标准八折,即评估价*20%*80%计算。
出借租金标准:(1)红旗校区家属区公有住房租房类首租期租金(B)标准按照评估价*40%计算。(2)西校区家属区、2000年以前建成的公有住房首租期租金标注为红旗校区租金标准八折,即评估价*40%*80%计算。
2.原则上每三年评估一次,确定红旗校区首租期租金标准,西校区家属区、2000年以前建成的公有住房首租期租金标准为红旗校区的80%。
3.同意租借合同每三年一签,套房逐年递增费率按以下办法执行。
租借类别 |
租期≤3年 |
3年<租期≤6年 |
6年<租期≤9年 |
租期>9年 |
租套房 |
首期租金(2020版) |
首期租金117% |
首期租金200% |
首期租金400% |
3(原标准) |
3.5(原标准) |
6(原标准) |
12(原标准) |
首租期租金(2025版) |
首期租金120% |
首期租金150% |
首期租金300% |
3(调整后标准) |
3.5(调整后标准) |
4.8(调整后标准) |
9(调整后标准) |
|
借套房 |
首期租金(2020版) |
首期租金160 |
首期租金160% |
首期租金160% |
10∽16(原标准) |
16(原标准) |
16(原标准) |
16(原标准) |
首租期租金(2025版) |
首期租金125% |
首期租金150% |
首期租金200% |
6.4(调整后标准) |
7.2(调整后标准) |
9.6(调整后标准) |
12.8(调整后标准) |
4. 原则同意租借合同每三年一签,单间费率按以下办法执行。
租借类别 |
租期≤3年 |
3年<租期≤6年 |
6年<租期≤9年 |
租期>9年 |
租单间 |
首期租金(2020版) |
首期租金120% |
首期租金200% |
首期租金400% |
100(原标准) |
120(原标准) |
200(原标准) |
400(原标准) |
首期租金(同2020版) |
同上 |
同上 |
同上 |
|
借单间 |
首期租金(2020版) |
首期租金20 |
首期租金200% |
首期租金200% |
300∽600(原标准) |
600(原标准) |
600(原标准) |
600(原标准) |
300(调整后标准) |
同上(调整后标准) |
同上(调整后标准) |
同上(调整后标准) |
公示时间:2025年11月17日-21日,若有不同意见,请在本月21日下午下班反馈到校工会邓建文老师OA邮箱。
校工会
2025年11月17日